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于完善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的實施意見》,圍繞新形勢新情況新要求,對未來5年至10年完善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的重點任務進行了安排部署。
經過多年努力,我國電力生產組織方式由計劃全面轉向市場,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的“四梁八柱”已基本建立,在層次架構、功能品類、價格機制、參與主體、治理體系、基礎規則等方面基本成型,多層次協同的市場架構基本形成。截至2025年底,我國市場化交易電量達6.6萬億千瓦時,較2015年提升約7倍,占全社會用電量比重由不足15%上升至64%,除保障性和自發自用電量外全部通過市場實現。
“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是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重要標志,也是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重要成果。”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對縱深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等提出新的要求,電力生產方式、消費模式、產業結構發生了巨大變化,新能源占比不斷提升、新模式新場景加速形成,對用電成本和可靠性提出更高需求,迫切需要以改革創新手段進一步完善電力市場體系。
《意見》明確了到2030年、2035年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建設的兩個階段性目標。到2030年,基本建成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各類型電源和除保障性用戶外的電力用戶全部直接參與電力市場,市場化交易電量占全社會用電量的70%左右。到2035年,全面建成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市場功能進一步成熟完善,市場化交易電量占比穩中有升??缡】鐓^和省內交易有機融合,電力資源的電能量、調節、環境、容量等多維價值全面由市場反映,電力資源全面實現全國范圍內的優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以電力為主體、多種能源協同互濟的全國統一能源市場體系初步形成。
“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是構建新型電力系統、促進電力資源優化配置、保障能源安全穩定供給的關鍵支撐,也是推動經濟穩步增長的基本要素保障。”國家發展改革委宏觀經濟研究院研究員邢偉說,此次《意見》從推動電力資源在全國范圍內優化配置、健全電力市場的各項功能、促進各類經營主體平等廣泛參與、構建全國統一的電力市場制度體系、強化政策協同5個方面,部署了19項重點任務,其中有不少創新舉措。
比如,在優化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實現路徑上,《意見》首次提出,各層次市場要從“各自報價、各自交易”逐步轉向“統一報價、聯合交易”,探索相鄰省內市場自愿聯合或融合的可行方式,并對現貨、中長期、輔助服務、容量等不同品類市場之間的銜接機制提出了具體要求。
在助力新能源更好參與電力市場上,《意見》立足國情,圍繞沙戈荒大基地、分布式新能源等多種形式的新能源項目,提出差異化的入市路徑;對標國際,提出聚合省間綠電交易、簽訂多年期綠電合同、強化綠電消費溯源等具體舉措,更好滿足出口外向型企業和外資企業綠電消費需求;明確提出條件成熟時探索實行兩部制或單一容量制跨省跨區輸電價格,為適應新能源大規模外送創造條件。
在推動更多民營企業參與電力市場上,針對新型儲能、虛擬電廠、智能微電網等以民營企業為主的各類新型主體,《意見》提出促進新型主體靈活參與市場交易的措施,引導各類新型主體理性投資、規范運營、健康發展。同時,首次提出逐步實現除保障性用戶外的電力用戶全部直接參與電力市場。
“實踐證明,全國統一電力市場有效促進了電力資源優化配置,有效平衡了安全保供、綠色轉型和價格穩定,為推進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提供了重要的體制和市場支撐。”上述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方面,認真做好《意見》的貫徹落實工作,持續加強對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建設的統籌協調,完善配套政策,細化任務分工,強化督促指導,及時協調解決堵點卡點問題,推動各項措施落地見效。同時,充分調動各類經營主體的積極性,引導社會各界積極參與電力市場建設,主動適應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和市場化方向,為完善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營造良好環境。
原標題:2035年全面建成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
記者:顧陽
責任編輯:李冬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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