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明確了“十五五”時期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扎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戰略任務,提出“堅持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加快建設農業強國”。在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關鍵階段,進一步深化對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戰略要義的認識,系統探索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路徑,構建相應的保障機制,對補齊農業農村發展短板、夯實農業強國根基具有重要戰略意義。
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深刻契合了中國式現代化的內在要求,是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精神在農業農村領域的具體體現,是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目標的戰略選擇。
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是保障糧食安全與重要農產品供給、維護國家戰略安全的重要支撐。糧食安全是“國之大者”,是中國式現代化行穩致遠的重要保障。相對于分散的農戶家庭經營而言,新型農村集體經濟作為集體資源資產的所有者,在整合農村資源、協調勞動分工等方面具有天然優勢,能夠在土地綜合整治、農業技術推廣、社會化服務供給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從而提升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質量效益,將“藏糧于地、藏糧于技”落到實處,增強農業抗風險能力,在關鍵時刻發揮農業作為發展“穩定器”的重要作用,為國家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自給提供堅實的組織基礎。
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是激發鄉村內生動力、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關鍵路徑。新型農村集體經濟作為整合鄉村資源、培育鄉村產業的重要載體,能夠有效盤活農村閑置宅基地、閑置農房等大量“沉睡”資產,吸引資本、技術、人才等要素向鄉村流動,因地制宜發展鄉村旅游、農產品加工、農村電商等新產業和新業態,為農民提供更多就地就近就業機會,吸引外出務工人員返鄉創業就業,緩解農村“空心化”問題,為鄉村注入可持續發展的活力。
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是暢通城鄉要素流動、促進城鄉融合發展的迫切需要。作為具有明確市場主體地位的經濟組織,新型農村集體經濟能夠系統性地承接城市人才、資本與技術等要素,有效破解外部資源進入鄉村面臨的體制機制障礙;同時,通過集約化、規?;默F代經營方式,將鄉村生態資源、土地資產和文化底蘊轉化為契合城市消費升級趨勢的優質供給,暢通城鄉經濟循環脈絡。在城鄉產業發展層面,新型農村集體經濟通過探索組建產業聯合體、“村集體+產業園區”等發展模式,不僅推動城鄉產業實現優勢互補與深度融合,而且通過創造本地化就業崗位、拓寬農民增收渠道,顯著增強鄉村發展的內生動力,為縮小城鄉發展差距、加快構建城鄉共同繁榮的融合發展新格局提供根本保障。
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是鞏固黨在農村執政根基、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必然要求。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提出,“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深入推進”。鄉村治理現代化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內容。新型農村集體經濟能夠通過整合資源、發展產業,增強鄉村的經濟實力和服務能力,使其能夠更有力地組織群眾、服務群眾,進而提升村級組織的凝聚力和號召力。因此,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不僅是推動鄉村經濟發展的經濟行為,更是強化農村基層黨組織政治功能和組織功能以及完善鄉村治理的重要途徑。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農業農村現代化取得重大成就。農村改革持續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階段性任務基本完成。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模式和治理機制持續創新,實現長足發展。但新型農村集體經濟在發展中仍面臨資源分散、合作不足、發展路徑單一等困境。對此,應立足現實,重點圍繞資源整合、主體合作、服務拓展、區域聯動等維度創新發展路徑,突破現實困局,形成系統化、多層次的發展格局。
探索整合統籌與價值實現的多元化資源利用發展路徑。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憑借其資源共有、利益共享的特性,通過租賃、入股、合作等方式實現資源活化與價值提升??烧衔闯邪綉舻母亍⒘值?、草地等資源,通過統一流轉、合作開發實現規模經營;盤活承包到戶但利用低效的農地、果園、水塘等資源,通過重新發包、流轉租賃、入股聯營等方式提升利用效率;激活閑置的集體建設用地和農房資源,結合鄉村生態、歷史、人文特色,通過股份合作、招租經營、共同開發等模式融入鄉村產業發展,全面提升資源價值。
強化資產管理和穩健經營的多主體產業合作發展路徑。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既要實現資產保值增值,又需規避市場激烈競爭帶來的經營風險。因此,應當重點通過與多元市場主體的深度合作,建立高效資產管理與穩健經營機制:一方面,圍繞農業產業鏈延伸,整合財政資金和自有資產,通過入股合作等方式參與農產品加工、倉儲物流、交易市場等設施建設,與新型經營主體形成產業鏈配套和合作經營關系;另一方面,結合新產業新業態發展,利用農業景觀、鄉村文化等,引入市場主體合作開發休閑旅游、生態康養、研學體驗等新消費場景,在推動產業融合中實現集體經濟穩健發展。
拓展分工深化和功能優化的多層次服務供給發展路徑。通過不斷拓展和強化服務功能,可以實現更具比較優勢和持續能力的服務性收入增長。一是參與農業生產性服務供給。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既可在農業生產性服務中承擔居間協調角色,又可與市場主體合作,共同提供農資、技術、農機等服務,成長為農業社會化服務的重要供給主體。二是參與管理性服務供給。重點為進入鄉村從事農文旅產業發展的經營主體提供配套的物業管理、勞務派遣、矛盾協調等服務,成為鄉村公共性管理服務的主要供給主體。三是參與公益性服務供給。增強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承接政府購買的鄉村小微型基礎設施建設和公用事業維護等公共服務的能力,實現農村基礎設施高效建管和集體增收等多重目標。
堅持整體推進與利益共享的多類型村莊經營發展路徑。實現共建共享共富,必須重視整村經營和跨村合作,有效突破單村發展不足和限制。探索整村經營模式。在統一規劃基礎上,以農村集體經濟為主導,聯動國有企業、民營企業等系統開發鄉村閑置資源,整體性發展高質高效農業和鄉村富民產業。探索多村聯營模式。以產權關系明確和利益分配規范為基礎,實現多種類型的跨村合作,探索資源聯用、產業聯興、服務聯供、治理聯建等深層次聯動,在更大區域內整合資源,實現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以強帶弱、共同發展。探索跨區域聯動模式。鼓勵資源條件互補或產業關聯度高的多個鄉鎮、區縣,打破行政邊界限制,以飛地、合股等方式聯動發展。引導各地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更大空間尺度上協同利用集體資源資產、財政投入資產等,實現更廣泛層面的效益共創與成果共享。
隨著農業農村現代化進程的深入推進,原有集體經濟的組織形式和運行機制已難以適應市場化發展要求。要實現集體資產保值增值、內生發展動力不斷增強,帶動農民共同富裕能力持續提升,必須從體制機制層面系統全面推進改革創新,構建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權責清晰、運行規范、風險可控、分配合理的制度保障體系。
構建與新型農村集體經濟市場化發展需求相匹配的經營機制。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扎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探索符合其發展需要的、與市場化發展需求相匹配的經營機制。在特別法人身份框架下,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通過縱向一體化和橫向聯合方式拓展經營組織形式,形成跨村聯營、跨區共營、村企共建、村民聯合,以及“企業+集體經濟+農民”“企業+集體經濟+合作社”等經營方式,進一步增強市場適應能力和競爭力。
創新與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產權結構相匹配的治理機制。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承擔著集體資產保值增值的基本任務,無法承擔破產風險,同時我國當前大多數村集體發展基礎薄弱,難以有效防范經營風險。因此,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需要在現代企業制度基礎上進一步優化,探索與其產權結構相匹配的內外部治理機制。在內部治理方面,應充分發揮其深度嵌入鄉村社會的天然優勢,將政治監督、鄉村聲譽等融入組織治理,形成“黨組織+村集體+社區”的治理結構和聲譽約束體系;在外部治理方面,應在推進鄉村職業經理人市場建設的同時,綜合運用社會資本、政治考核等方式,防范道德風險,形成協同治理格局。通過內外雙向發力,有效增強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防范風險的能力。
建立與新型農村集體經濟合約特征相匹配的風險防范機制。隨著產權結構多元化和經營模式復雜化,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能面臨資產流失、市場競爭等多重風險?;诖耍仨毺剿鳂嫿ㄏ到y性風險防范機制,從“合約自我履行”與“外部制度保障”雙重維度,形成覆蓋風險識別、即時阻斷、有效化解與合理補償全過程的閉環防范體系,確保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穩健運行。
優化與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目標相匹配的收益分配機制。優化收益分配機制的核心是構建內外聯動、公平與效率兼顧的復合型體系。一方面,應通過確立農民主體地位,建立以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為基礎、要素貢獻為激勵的復合分配方式,協調成員間及成員與管理者間的利益關系;另一方面,要重點厘清并優化初次分配與再分配關系,在保障成員當期收益的同時,提取公積公益金來支撐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提供優質鄉村公共服務并實現高質量發展,有效協調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與村莊社區、外部合作主體的長遠利益,最終實現鄉村內部政治、社會、經濟等目標的有機統一。
原標題: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的現實需求、推進路徑與機制保障
責任編輯:陳銳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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